关于评选表彰2009 — 2010年度先进基层妇委会、先进妇女工作者、妇女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1-09浏览次数:12

 

各部门工会、各基层妇委会:

    为充分调动女教职工参与妇女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校妇女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请示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校妇委会研究决定,评选我校在2009—2010年度妇女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妇委会”、“先进妇女工作者”和“妇女工作积极分子”,并在201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各基层妇委会均可参加“先进基层妇委会”的评选;

    2. 先进妇女工作者:校妇委会委员、基层妇委会干部、各部门工会女工干部;

    3. 妇女工作积极分子:我校在职女教职工。

    二、名额分配

    1. 先进基层妇委会6个;

    2. 先进妇女工作者和妇女工作积极分子:每个基层妇委会各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妇委会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及第十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基层妇委会组织的作用,有效推动学院妇女工作的发展;

    2.妇委会组织健全,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成绩。妇委会干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领导重视并积极支持妇委会工作; 

    3.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开展灵活多样、形式各异、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4.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热心为女教职工、女大学生服务,较好地发挥了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充分发挥基层妇委会组织在女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能够主动开展对女大学生的教育活动。

   (二)先进妇女工作者

    1.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成绩突出,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2.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积极地开展工作,成效明显;

3.积极组织和参与校工会、校妇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4.关心女大学生成长成才,积极参与到女大学生的教育与各项活动中去。

(三)妇女工作积极分子

    1.立足本职,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工作责任心强,在本职岗位上能积极发挥示范作用;

2.关心、支持、参与妇女工作,为改进妇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积极参加校妇委会、工会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取得一定成绩;

4. 对女大学生的教育引导起到积极的示范激励作用。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 各基层妇委会要认真总结两年来的妇女工作,积极参与“先进基层妇委会”的评选活动。

    2. 先进妇女工作者、妇女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工作要按照评选条件及名额,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在本单位女教职工中民主推荐,在征求所在单位、学院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经基层妇委会、部门工会研究,各单位确定先进妇女工作者、妇女工作积极分子各1名。

    3. 被表彰的“先进基层妇委会”主任将同时被评为2009—2010年度先进妇女工作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4. 申报单位及个人需上报登记表(见校妇委会网页)和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集体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并上交电子文档,发到kdfwh@cumt.edu.cn。各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妇委会办公室(南湖校区行政办公楼C414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 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妇委会”、“ 先进妇女工作者”、“妇女工作积极分子”将于201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予以表彰。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2009—2010年度先进基层妇委会登记表

          2.中国矿业大学2009—2010年度先进妇女工作者登记表

          3.中国矿业大学2009—2010年度妇女工作积极分子登记表

 

                                  

                          中国矿业大学妇女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