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妇联《关于对修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进一步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4-04-16浏览次数:13

中国矿业大学妇女委员会文件

中矿妇字[2003]07号

转发省妇联《关于对修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开展进一步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妇委会:
    现将省妇联组联部《关于对修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进一步调研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妇委会按照提纲要求,结合教育系统的特点,对《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修改提出具体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于3月21日前反馈给校妇委会。
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在校妇委会下发的“妇工文件选编”学习材料中。

中国矿业大学妇委会
2003年3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