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高度关切妇女儿童权益

发布者:孔丽娟发布时间:2016-04-20浏览次数:120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313日上午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中国妇女报记者梳理“两高”报告发现,报告中多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重视和保护。

  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2015年法院工作涉及妇女儿童的内容如下:

  ——严惩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健全反家暴联动机制,对妇女儿童遭受的暴力、虐待、性侵害行为,坚决依法严惩。各级法院审结拐卖、性侵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5446件。依法惩治校园暴力,维护校园安全。

  ——加强少年法庭建设,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保护民生权益。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22.8万件,其中涉及消费、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案件72.2万件。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等案件173.3万件。湖南、宁夏等地法院与妇联加强联动,浙江省温州市等地法院针对家庭暴力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

  ——办理代表建议280件。根据代表建议,加大对暴力伤医、家庭暴力、性侵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惩治力度。

  对于2016年工作安排,周强说,依法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食品药品和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案件,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改善民生。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附件二显示,2015年人民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类占26.33%,继承类占1.50%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附件一显示,截至2015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共确定10个“涉家暴刑事司法改革试点法院”。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部分地方法院开展人身安全保护令试点,截至2016229日,各试点法院共发出738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出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严惩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开展送法进学校活动,结合办理的校园暴力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起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24219人。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会同其他政法机关制定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曹建明介绍,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权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王松苗313日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是最高检最年轻的一个机构,主要负责统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诉讼监督等工作,研究有关法律、政策和制度规范,参与相关犯罪预防、综合治理等。“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上,检察机关前承公安、后启审判,必须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所有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保护。”

  对于“两高”报告中多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内容,全国人大代表魏旋君告诉中国妇女报记者,作为女代表,进一步感受到法律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希望在新的一年,从更高的层面,用更大的力度,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体现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

  傅莉娟代表告诉中国妇女报记者,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离不开最高人民法院的努力推动。反家暴法出台后,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措施需要基层法院贯彻落实,同时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全国人大代表薛江武希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关心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