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妇字〔2015〕7号
关于评选校“三八红旗手”和校“五好文明家庭”的通知
各基层妇委会、各部门工会: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校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表彰我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开拓进取,工作业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女教职工典型,以及在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涌现的“五好文明家庭”先进典型,经请示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第七届校“三八红旗手”和第十一届校“五好文明家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校“三八红旗手”:凡我校在职女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前几届已被评选表彰过的个人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五好文明家庭”:我校在职教职工家庭均可参加评选,前几届已被评选表彰过的家庭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校“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方面表现突出。
(2)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岗位中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得到本单位教职工的广泛认同。
(3)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女职工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能够起到带头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关心社会,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学校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夫妻双方爱岗敬业,勤俭自强,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家庭成员能自觉承担起社会及家庭责任,邻里团结,相互帮助。
(4)夫妻和睦,互敬互爱,尊老爱幼,子女上进,家庭和谐。
(5)崇尚家庭美德,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敬廉崇洁,遵纪守法。
三、评选办法
1.请各单位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推荐“三八红旗手”人选1名,推荐“五好文明家庭”1户,推荐人选必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或主管领导同意,并且公示。
2.经校妇委会、校工会讨论研究,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核,确定校“三八红旗手”10名,“五好文明家庭”10户。
3.校 “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需上报推荐表、汇总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文档发至kdfwh@cumt.edu.cn。各单位请于12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校妇委会办公室(南湖校区行政办公楼C414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评选出的校 “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将于201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进行表彰。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2.中国矿业大学“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表
中国矿业大学妇女委员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中国矿业大学妇女委员会 2015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