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妇字〔2015〕8号
关于评选第十三届校“十佳女大学生”及“优秀女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基层妇委会、各学院团委: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和引导女大学生立志成才,在女大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更好的发挥女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经请示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决定在全校女大学生中开展评选第十三届校“十佳女大学生”及“优秀女学生干部”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校“十佳女大学生”的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校女本科生、研究生。
2.“优秀女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为校、院女学生干部。
3.已经获过以上奖励的学生原则上不再推荐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校十佳女大学生
1. 思想品德端正,充分发扬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政治上要求进步,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
3.学业成绩优异,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计算机通过省二级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在同学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全面发展,率先垂范。
5. 关心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校、院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二)优秀女学生干部
1. 思想品德端正,充分发扬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政治上要求进步,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
3.学习成绩优良,曾获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关心团结同学,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4.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各项工作及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显著,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力。
5.积极配合并参与校、院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三、名额分配
1.校十佳女大学生:各学院推荐人选1名,经校妇委会讨论,全校评选出10名。
2.优秀女学生干部:各学院推荐人选1名。
3.校学生会、女大学生工作部推荐优秀女学生干部人选各1名。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学院妇委会、团委要依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评选工作要严格掌握条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推荐人选必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并且进行公示。
3. 校 “十佳女大学生”、“优秀女学生干部”需上报推荐表、汇总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文档发至kdfwh@cumt.edu.cn。各单位请于12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校妇委会办公室(南湖校区行政办公楼C414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评选出的校 “十佳女大学生”、“优秀女学生干部”将于201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进行表彰。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校十佳女大学生推荐表
2.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校优秀女学生干部推荐表
中国矿业大学妇女委员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中国矿业大学妇女委员会 2015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