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妇联组织的工作要求,制定妇委会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委会和女大学生工作部开展工作。 二.配合校党委宣传部、校团委等有关部门,做好全校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全校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中开展“四自”教育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三育人”活动,做好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五好文明家庭”的推荐、评比和表彰工作。 四.发挥妇委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管作用,维护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女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五.加强妇委会自身建设,做好妇委会干部培训等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等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妇女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起好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建功立业。 六.完成学校和上级妇联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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