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委会宣传组负责妇委会的宣传教育工作,其职责如下:
第一条 组织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时事政策,学习《全国妇联章程》、《教育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对广大妇女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以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教育,主动地自觉地适应时代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创办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促进深化改革,发挥妇委会作用,开创妇委会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条 经常了解女教职和女学生的工作、学习动态,配合不同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举办各种类型的讲座、报告及经验交流会。
第三条 抓好“三育人”工作的宣传教育,调查研究,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制定方案等全过程;重点抓女青年教职工的工作,特别是协助配合行政抓好女青年教师的“育人”事迹的宣传报道。
第四条 协助基层总结工作的经验,发挥基层妇委会的的积极作用;搞好重要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的宣传鼓动工作。
第五条 组织安排全体会员的各种学习活动,印发或订购重要学习资料。 第六条 完成妇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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