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三届城镇妇女科技发明创造成果推荐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03-18浏览次数:7

各基层妇委会
    为激励我校广大女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经校妇委会研究报校领导同意,拟推荐我校女教职工研制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参加省、市第三届城镇妇女科技发明创造竞赛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范围:
    由我校女教职工发明创造和研制的科研成果均可参赛。参赛项目的选题、设计、研制者必须是女性;如集体或合作完成项目,在申报项目中必须是主要完成人员。
    二、申报条件:
    自1998年1月至2002年6月内完成的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在实践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
    三、申报要求:
    1.数额:在申报基础上评选推荐2—3项,能体现我校女教职工发明创造较高水平的优秀科研成果,报市妇联,参加省、市第三届城镇妇女科技发明创造成果奖推荐评选活动。
    2.材料:申报表一式2份(需打印),如有研制报告、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市级以上获奖证书、应用证明等,应提供复印件(每套2份),经专家评定后推荐到徐州市的优秀教学、科研成果,按要求再补齐申报表、各种证书(一式10份)。
    四、活动部署及时间:
    1.各基层妇委会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推荐本单位女教职工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参加评比。
    2.时间:2002年6月5日前报校妇委会办公室,电话:3995775
    3.校妇委会已将苏妇[2001]38号、徐妇(2002)第5号活动通知及有关申报表格刊登在矿大妇女网上(可在矿大妇女网上下载)。
附: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苏妇 [2001]38号文件》。

中国矿业大学校妇委会
2002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