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释放青春活力,展示女性风采”健美操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4-11-30浏览次数:8
中国矿业大学妇女委员会文件
中矿妇字[2004]13号
关于举办“释放青春活力,展示女性风采”健美操比赛的通知 |
各基层妇委会、各部门工会: 为了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增强我校女教职工、女大学生的健身意识,提高艺术素养,推动我校群众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校妇委会、校工会研究决定,在2004年11月初举办“释放青春活力,展现女性风采”健美操比赛。望基层妇委会、各部门工会,积极组织本单位女教职工、女大学生组队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我校女教职工、在校女大学生 二、组队与比赛要求: 1.每个参赛队队员6—8人,领队一人。各单位将参赛人员、培训人员及领队人员名单请于9月13日报校妇委会办公室,电话:3995775。 2.每个单位限报1个队。可女教职工或女大学生单独组队,也可女教职工、女大学生混合组队,混合组队教职工不得少于2人,多于2人可适当加分。 3. 每队指派一名队员参加健美操培训。 4.比赛时间限3分钟内。 5. 要求参赛服装统一,动作整齐,不得佩戴任何饰物和手表。 三、比赛内容:符合规则要求的自编成套动作比赛,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弘扬主旋律,展现矿大女性风采。 四、培训及比赛时间、地点 1.健美操培训时间:从下周开始培训 2周,每周2次。 2.地点:工会三层健美操房。 3.比赛时间:2004年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科学馆 五、奖励: 比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胜奖若干。(注:奖项设置,视报名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妇委会 中国矿业大学工会 200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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