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校“三八”红旗手和校“五好文明家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12-16浏览次数:7
中国矿业大学妇女委员会文件
中矿妇字[2005]8号
关于评选校“三八”红旗手和校 “五好文明家庭”的通知
各基层妇委会、各部门工会: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校各项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表彰我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开拓进取,奋勇拼搏,工作业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女教职工典型,以及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五好文明家庭”先进典型,经校妇委会、校工会研究,并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决定在200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评选表彰第二届校“三八”红旗手和第六届校“五好文明家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校“三八”红旗手:凡我校在职女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 2.“五好文明家庭”:我校在职教职工家庭均可参加评选,凡被评选表彰过的家庭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校“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勇于拼博,开拓进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3)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2.“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关心社会,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学校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夫妻双方爱岗敬业,勤俭自强,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家庭成员能自觉承担起社会及家庭责任,邻里团结,相互帮助。 (4)夫妻和睦,互敬互爱,尊老爱幼,家庭民主和谐。 (5)移风易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科学教子,子女在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 (6)加强家庭美德教育,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敬廉崇洁,严格管教子女,不以权谋私,自觉遵纪守法。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推荐“三八”红旗手人选1--2名,推荐“五好文明家庭”1--2户,推荐人选必须征求所在学院领导意见。 2.经校妇委会、校工会讨论研究,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核,确定校“三八”红旗手10名,“五好文明家庭”10户。 3.各单位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A4纸打印),请于12月30日前报校妇委会办公室(办公楼3101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妇委会 中国矿业大学工会 200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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