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第八届校“十佳女大学生”及“优秀女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1-09浏览次数:14

 

各基层妇委会、各学院团委: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和引导女大学生立志成才,在女大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更好的发挥女大学生在学习生活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经请示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决定在全校女大学生中开展评选第八届校“十佳女大学生”及“优秀女学生干部”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校“十佳女大学生”的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校女本科生、研究生。

2.“优秀女学生干部”的评选范围为校、院女学生干部。

3.已经获过以上奖励的学生原则上不再推荐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校十佳女大学生

1. 思想品德端正,充分发扬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政治上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

3.学业成绩优异,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计算机通过省二级以上,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在同学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中能做出表率,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 主动从事学校和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二)优秀女学生干部

1. 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充分发扬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2.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积极主持并参加学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教育、公益、文体等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显著;

3.学习成绩优良,曾获院级以上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关心团结同学,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4.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各项工作,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力;

5.积极配合并参与学校及校妇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三、名额分配

1.校十佳女大学生:各学院推荐人选1名,经校妇委会讨论,全校评选出10名。

2.优秀女学生干部:各学院推荐人选1名。

3.校学生会、女大学生工作部推荐优秀女学生干部人选各1名。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学院妇委会、团委要依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评选工作要严格掌握条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推荐人选必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并且进行公示。

3. 校 “十佳女大学生”、“优秀女学生干部”需上报登记表(见校妇委会网页)和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文档发至kdfwh@cumt.edu.cn。各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校妇委会办公室(南湖校区行政办公楼C414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评选出的校 “十佳女大学生”、“优秀女学生干部”将于201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进行表彰。

               

                中国矿业大学妇女委员会

                          二O一O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