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妇字[2012]5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1 — 2012年度先进基层妇委会、先进妇女工作者、妇女工作积极分子的 通知 各部门工会、各基层妇委会: 为充分调动女教职工参与妇女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全校妇女工作的深入开展,经请示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校妇委会研究决定,评选我校在2011—2012年度妇女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妇委会”、“先进妇女工作者”和“妇女工作积极分子”,并在2013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各基层妇委会均可参加“先进基层妇委会”的评选; 2.先进妇女工作者:校妇委会委员、基层妇委会干部、各部门工会女工干部; 3.妇女工作积极分子:我校在职女教职工。 二、名额分配 1.先进基层妇委会5个; 2.先进妇女工作者和妇女工作积极分子: 每个基层妇委会各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妇委会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第十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基层妇委会组织的作用,创先争优,有效推动学院妇女工作的发展; 2.妇委会组织健全,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成绩。妇委会干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领导重视并积极支持妇委会工作; 3.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开展灵活多样、形式各异、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4.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热心为女教职工、女大学生服务,较好地发挥了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充分发挥基层妇委会组织在女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能够主动开展对女大学生的教育活动。 (二)先进妇女工作者 1.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成绩突出,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2.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积极地开展工作,成效明显; 3.积极组织和参与校工会、校妇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4.关心女大学生成长成才,积极参与到女大学生的教育与各项活动中去。 (三)妇女工作积极分子 1.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责任心强,在本职岗位 上能积极发挥示范作用; 2.关心、支持、参与妇女工作,为改进妇女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积极参加校妇委会、工会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取得一定成绩; 4.对女大学生的教育引导起到积极的示范激励作用。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基层妇委会要认真总结两年来的妇女工作,积极参与“先进基层妇委会”的评选活动。 2.先进妇女工作者、妇女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工作要按照评选条件及名额,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在本单位女教职工中民主推荐,在征求所在单位、学院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经基层妇委会、部门工会研究,各单位确定先进妇女工作者、妇女工作积极分子各1名。 3.被表彰的“先进基层妇委会”主任将同时被评为2011—2012年度先进妇女工作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4.申报单位及个人需上报推荐表(见校妇委会网页)和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集体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用A4纸打印,并上交电子文档,发到kdfwh@cumt.edu.cn。各单位请于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妇委会办公室(南湖校区行政办公楼C414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5.评选出的“先进基层妇委会”、“ 先进妇女工作者”、“妇女工作积极分子”将于2013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予以表彰。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2011—2012年度先进基层妇委会推荐表 2.中国矿业大学2011—2012年度先进妇女工作者推荐表 3.中国矿业大学2011—2012年度妇女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中国矿业大学妇女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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