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1-09浏览次数:57

 

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第二届妇代会筹备小组  刘静丽

 

各位代表:

我受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的委托,就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

根据中矿委(201015号《关于召开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的通知》精神,本次会议共选出正式代表123名,其中教职工代表90名,学生代表33名;90名教职工代表中教师代表50名、教辅人员代表14名、党政管理干部代表14名、生活服务人员代表12名;

90名教职工代表中,87名为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3名为徐海学院在职教职工;33名学生代表全部为我校在校学生;其中研究生代表7名,本科生代表26名。

123名代表全部享有公民权利;

123名代表的产生均符合法定的民主程序;

经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本次会议123名代表全部符合代表资格。

特此报告

 

                                            2010年4月1

 

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二届妇代会筹备小组  徐黎华

 

一、根据全国妇联《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委员会工作条例》及《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徐州市妇联批复同意,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共设委员15人。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三、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委员,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预选差额2名。产生委员候选人后,再进行委员等额选举。主任、副主任由委员会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四、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单位自下而上推荐,提出初步人选,经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校党委、市妇联审核后,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预备人选名单提交预备会议进行差额选举。经预备会议选举的当选人作为大会正式选举的候选人。

五、大会选举设监、计票人员1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监、计票人由各代表团推荐经大会表决通过。

六、选举时,参选代表人数需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请假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时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正式选举时,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预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不赞成,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О”,如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О,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九、在选举大会会场设立投票箱,代表选票填好后按顺序到指定的票箱投票。投票顺序: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各位代表。

十、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清点选票。由总监票人宣布投票是否有效。

十一、选举时,候选人、另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参选人半数的始得当选。对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参选人半数的候选人、另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名额。如遇最后几名过半数的候选人、另选人得赞成票数相同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应对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另选人重新进行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则在未过半数得赞成票较多的人员中,按不少于20%的比例差额依次确定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以补足委员缺额。再次投票选举后仍有缺额的,不再进行大会选举。

十二、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预选中当选的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正式选举中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三、如遇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问题,由大会主席团提出解决办法,交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妇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4月1

 

 

 

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委员名单

                     (按姓氏笔划排列)

  任:段鑫星

副主任:     

  员:王香婷  王彩侠  刘光芬  刘韶方  孙海波  张红卫  李爱真   

孟凡荣  段鑫星  夏军武  贾艳梅  郭梅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