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第二届妇代会筹备小组 刘静丽 各位代表: 我受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的委托,就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向大会报告如下: 根据中矿委(2010)15号《关于召开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的通知》精神,本次会议共选出正式代表123名,其中教职工代表90名,学生代表33名;90名教职工代表中教师代表50名、教辅人员代表14名、党政管理干部代表14名、生活服务人员代表12名; 90名教职工代表中,87名为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3名为徐海学院在职教职工;33名学生代表全部为我校在校学生;其中研究生代表7名,本科生代表26名。 123名代表全部享有公民权利; 123名代表的产生均符合法定的民主程序; 经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本次会议123名代表全部符合代表资格。 特此报告 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二届妇代会筹备小组 徐黎华 一、根据全国妇联《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委员会工作条例》及《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中共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徐州市妇联批复同意,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共设委员15人。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三、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委员,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预选差额2名。产生委员候选人后,再进行委员等额选举。主任、副主任由委员会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四、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单位自下而上推荐,提出初步人选,经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校党委、市妇联审核后,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预备人选名单提交预备会议进行差额选举。经预备会议选举的当选人作为大会正式选举的候选人。 五、大会选举设监、计票人员1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监、计票人由各代表团推荐经大会表决通过。 六、选举时,参选代表人数需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请假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时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正式选举时,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预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不赞成,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О”,如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О”,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九、在选举大会会场设立投票箱,代表选票填好后按顺序到指定的票箱投票。投票顺序: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各位代表。 十、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清点选票。由总监票人宣布投票是否有效。 十一、选举时,候选人、另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参选人半数的始得当选。对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参选人半数的候选人、另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名额。如遇最后几名过半数的候选人、另选人得赞成票数相同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应对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另选人重新进行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则在未过半数得赞成票较多的人员中,按不少于20%的比例差额依次确定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以补足委员缺额。再次投票选举后仍有缺额的,不再进行大会选举。 十二、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预选中当选的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正式选举中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三、如遇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问题,由大会主席团提出解决办法,交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妇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届妇女委员会委员名单 (按姓氏笔划排列) 主 任:段鑫星 副主任:崔 岚 黄 琦 委 员:王香婷 王彩侠 刘光芬 刘韶方 孙海波 张红卫 李爱真 杨 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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