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仪在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式上的讲话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05-01浏览次数:17

同志们:
  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今天就要胜利闭幕了。我代表国务院和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大会的全体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和妇女工作者致以亲切的问候!
  这次大会是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中国妇女代表大会,是在全党全国人民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和抗击非典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的情况下召开的一次妇女界盛会。胡锦涛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大会的开幕式,李长春同志代表党中央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妇联领导班子,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成绩和经验,提出了本世纪前二十年中国妇女事业发展的总目标。这次会议的圆满成功,必将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必将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使中国妇女事业和妇女运动走向新的阶段。
  过去的五年,我国妇女事业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有关方面认真履行职责,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权益,推进了妇女事业的发展和进步。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工作业务体系和组织机构体系日益完善,基本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国务院在完成了九十年代妇女发展纲要主要目标的基础上,于2001年6月制定并公布了《2001-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明确了新世纪前十年我国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也相应制定了地方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基本形成了“三个结合”的妇女发展目标体系,三个结合的第一个结合就是国家发展纲要、地方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相结合;第二个结合是全国性目标和地方性目标相结合;第三个结合是终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认真实施妇女发展纲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和劳动就业的平等权利,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发展妇女教育和妇女卫生保健,建立并完善妇幼卫生保健服务网络,严厉打击危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妇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五年来,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程度不断提高,参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男女平等就业和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女性在各级教育中的比例上升,两性受教育年限的差距在缩小;妇女的卫生健康状况不断改善,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以及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和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同时,我国妇女广泛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展示妇女事业发展成就,日益赢得世界各国的理解、支持和赞誉。
  实践表明,做好妇女工作,必须深入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营造尊重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制定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妇女事业中遇到的问题,教育引导妇女提高自身素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实践表明,依靠党的领导,强化政府职责,建立健全妇女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是做好妇女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充分整合运用各方面资源,是做好妇女工作的物质保障;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妇女发展纲要和目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同步实施,是做好妇女工作的有效措施。
  当前,我国已全面进入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本世纪前20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妇女事业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更艰巨的任务。我们一定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认清使命,抓住机遇,扎实工作,把妇女事业推向新阶段。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妇女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思想理论和工作方法,今后要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同时,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要把妇女事业全面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和大格局之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用发展眼光和国际视野去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的自身发展和在参与社会进步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妇女发展的趋势。要在全社会强化男女平等观念,进一步促进男女平等,要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的智慧和潜能,努力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解决社会反映强烈、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受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我们还不能为妇女的发展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贫困仍是制约妇女发展的主要障碍;“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和陈旧观念在社会上还有相当的影响;一些部门和单位性别意识淡薄、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屡屡发生;女性的受教育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农村女童辍学、失学现象仍然存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妇女卫生保健条件差、水平低;妇女在婚姻家庭领域受侵害的问题依然突出,强奸、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仍比较严重。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我们要进一步开发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开展针对妇女的就业培训和服务,提倡灵活的就业形式,引导妇女特别是下岗女职工转变择业观念,努力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推进生育保险制度,严厉查处侵害女职工劳动权益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扶贫开发和西部大开发等政策措施,扶持和帮助农村妇女脱贫,提高她们的教育水平和卫生保健水平,认真解决女童失学、辍学问题。加强流动人口中妇女人身权利保障和卫生保健工作。坚决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严厉打击各种暴力侵害妇女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不懈努力,务求在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方面不断取得突破。
  三、引导广大妇女不断适应时代要求,塑造新时代女性的新形象。新时代的妇女要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勇于进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作出贡献。要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增强业务本领和竞争能力,用自己的能力、水平和贡献来赢得社会的尊重。要继承和弘扬中国妇女的优良传统,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长期以来,各级妇联组织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协助党和政府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努力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并在参与中实现自身的进步和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多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32个成员单位之一的全国妇联,承担着促进妇女发展纲要有关指标的完成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的双重职责,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妇联组织进一步发挥优势,充分利用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有利条件,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积极支持妇联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把妇女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健全各级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工作机构。各级妇儿工委要不断适应妇女儿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认真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做好妇女工作,促进妇女的发展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任务。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国妇女事业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