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少女不宜早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4-01-02浏览次数:2085

    谈恋爱的年龄早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现在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说,是否早恋要以下面两个特点来划定。 其一是生活上的自立程度。一些少年,稚气十足,生活和经济尚在父母督促和庇荫下,还 处在学习文化技能的紧张阶段,对社会了解的还甚少,就迫不及待地谈恋爱,可谓为时过早。 似乎十八、九岁的工人谈恋爱,人们容易接受,如果十八、九岁的学生谈恋爱就不同了。这就 是从他们的经济状况和社会职业方面来考虑的。 其二是谈恋爱的年龄和法定最低年龄之间的差距,如果已经达到或接近法定最低婚龄,就可不算早恋;如果和法定最低婚龄还差很远,就应视为早恋。因为法定最低婚龄是根据青少年 的身体、心理发育而规定的。有以上两个标准来衡量,那么高中及高中以下的学生谈恋爱,应该算是早恋。因为他们在经济上尚示独立,他们的生活还不能完全自立;他们的年龄还离法定的最低婚龄相差很远;当然他们的心理上也很不成熟。这样一个身心都正在成长中的女孩子,如果谈恋爱将出现很多问题。
    (1) 影响学习,磨灭理想。每个青年都有自己的理想,宏伟的抱负,都渴望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材,甚至是栋梁之材;任何理想、抱负的实现都离不开勤奋努力,学习知识。十七 八岁的青春少女,正是为各方面的成长、发展奠定基础的最佳时期,可谓黄金时代。这个时期的少女,充满了青春活力,精力旺盛,思想活跃,记忆力强,对于新生事物极为敏 感,是学习科学知识、提高各种能力的最好时期。因此,每个青少年都应该全力以赴,专 心致志的刻苦学习,为将来建设祖国、攀登科学高峰,打下坚实的基础;应该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努力培养和磨炼自己的意志,塑造美好的心灵,为造福人类,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好一切准备。如果这个时期被恋爱问题纠缠,必定分散学习精力, 浪费大好时光,这无异于置一生远大前途而不顾。这种所谓的爱情,极可能葬送了青少年的才能、事业和前途,待到以后追悔莫及。

    (2) 对青少年的心理成熟极为不利。青少年早恋,自知会受家长和社会上其他人的责备和议论,因而就要躲躲藏藏,远离人群,长此下去,影响了与同学、家人的关系。同时,她们的思想上会产生很多负担,影响了青少年心理的正常发展。有的甚至会改变性格,本来活泼、天真的女孩,就会变得孤僻、冷淡,在心理上出现超年龄的现象,对健康成长极为不利。

    (3)草率地对待恋爱,会酿成终生苦果。爱情之所以被称为人的终身大事,意味着它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可是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阅历不足,生活经验欠缺,对社会缺乏足够的了解,感情胜过理智。因此,在辨别人和事、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往往草率行事, 一时感情冲动,压过理智,与异性确立了爱情关系,以后伴随着心理上的变化、发展、成 熟,可能会对对方产生不满,进而冷却或是中断彼此间的感情。这种情况,会引起青少年 失望的情绪,使之消沉、甚至形成心理障碍,从而影响青少年的精神生活的健康发展。

    (4) 出现过火行为,引发犯罪。青少年早恋,大多是由于感情的冲动或是出于异性的神秘感和好奇心。这种神秘感、好奇心使他们盲目地效仿成人。当青少年强烈的好奇心和感 情上的冲动构成合力时,十分脆弱的理智防线就会被冲垮。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出现过 火行为,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造成青少年心灵上的创伤。如果同时受到黄色书刊或 教唆犯的的引诱,就极可能走向道德败坏或违法犯罪。据调查,青少年犯罪里,有三分之一的人有过早恋。某省调查表明,在犯罪原因一项里,与追求性刺激有关的占被调查人数 的22%。 爱情之花是圣洁的,只有到了一定年龄,正确理解她,懂得珍稀她的人,才能栽培并 以真诚之水使之永远盛开。对于青少年来说,在爱情生长的土壤还不具备的时候,最明智的办法是筑好防线,集中精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拒绝接受和传播爱情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