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就业,咋这么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4-12-18浏览次数:1212

  当前,大学生就业难,女大学生就业更是难上加难。当新一届毕业生迈出找工作的脚步,这个问题又不可避免地浮出了水面…… 

    女大学生就业难之现状篇 

    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女生比例已达44%。但是,厦门大学调查显示,在相同条件下,女生就业机会只有男生的87%。女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仅为63.4%,比男毕业生低8.7个百分点。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调查显示,被调查的75家企业当中,有42家(56%)表示,在工薪相同的情况下,愿意招收男大学毕业生,只有3家表示愿招女大学毕业生。 

    在许多招聘会上,不少用人单位打出了“只限男生”、“男生优先”的招聘条件。一位人力资源部经理说:“女毕业生一进单位就面临恋爱成家、结婚生育问题,既麻烦又不利于专心工作和事业的开拓。”一位来自某部队的招生干事表示:“女毕业生大多身体不强壮,与男毕业生相比,在耐力的持久、工作的魄力和果断方面更逊一筹!” 

    可笑的是,一些单位甚至还搬出了“女毕业生心眼小、肚量小,爱搬弄是非,影响工作团结”、“头发长见识短”等荒唐的理由。还有一些单位不要水平要“花瓶”,不重能力反而把容貌、身高、三围等作为录用条件。 

    ●一位女大学生求职四“回合” 

    陈某,新闻系,毕业后到北京找工作。以下是她在京求职的四个“回合”。 

    第一回合:遇“色狼”      

    奔波到第十天,接到一个约我面试的电话。面试我的是一个肥头大耳的南方人,眨巴着色迷迷的小眼睛,简单介绍了工作性质然后直勾勾地地瞅着我,告诉我现在刚好有一个编辑的空缺,月薪1500元。接着,他带我见老编辑。 

    第二天我早早地去上班,径直地走向老编辑办公室,在门口却听见里面有女人说话的声音,我很奇怪地走开了。过了一会儿,透过玻璃看到一个女的从里面走出来,刚睡醒的样子。是一颇有姿色的女编辑,听说每个月能拿2、3万呢! 

    紧接着,老编辑从里面也出来了,他看见我要我到他房间里坐。我进去一看,床上乱七八糟。老编辑对我说:“今天是你第一天工作,我作为长辈不得不提醒你,面试你的那位主编我了解,非常喜欢小姑娘,她对你好像很满意。要不然不会把这么好的差事给你。但你一定要小心呀!有什么情况就来找我,我会保 另外三回合护你的。”说完,很“慈父”般地摸着我的头发。我全都明白了,站起来迅速离开了这里!      

    其他人的遭遇 

    ◇ 如今很多知识女性在承担着社会和家庭的双重压力下不得不放弃生育的权利。让很多女性望而却步的并不是生育本身,而是生育与事业在时间上无法调和的矛盾。一些企业在招聘毕业生的时候就会明确规定:“五年之内不能生育。” 

    ◇小余今年就要毕业了,作为外地来京的女研究生,她找工作非常努力,在最后一次毕业生的双选会上,小余发现50%以上的用人单位都写着“男生优先”或者只要男生。 

    ◇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的学生小梁 毕业半年多:首次拒绝她的是一家科研院所,当时她从报纸上看到了招聘启事,自己的学历、专业、年龄等都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结果对方说做实验经常要上夜班,不招女性;第二次找到一所私立学校,一进门对方就说只要男老师,因为“女生太麻烦了”;接下来的几个单位都对女性做了种种限制。她一脸委屈地说:“就因为我是女生,连竞争的机会都没有。”     

    女大学生就业难之解析篇     

    ●女大学生就业四难 

    专家分析指出,就业难主要包括4方面: 

    1、首先还是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尖锐。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实,为用人单位人为地抬高就业门槛、设置性别限制提供了条件。从根本上说,社会发展程度影响着女性就业。只有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提高,才能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 

    2、其次,我国法律中虽然规定了男女享有平等就业权利,但由于操作性不强和缺乏罚则,对就业歧视未能起到有力的遏制作用。目前政策法规不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健全制约了女大学生就业。尤其是生育和哺乳期间会影响工作这一点,使得很多单位不愿意接收女大学生。 

    3、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不力,特别是对私营中小企业和非正规就业领域的监管不到位,使得女性在一些地方更容易失去工作。 

    4、“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仍然对劳动力市场产生着影响。”部分用人单位对女性的能力和价值认识有偏差,过分夸大生育、养育、更年期对女性就业的负面影响,加剧了妇女在就业竞争中的不利处境。 

    其他说法 

    ◇一家私企的人力资源部部长说:招个女职员两三年就得怀孕歇产假,到时再解聘吧违反劳动法,还得养着。所以干脆不招女的。企业要核算成本和产出,确保利润最大化。女职工怀孕等影响工作连贯性,同时企业还必须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用女职工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潘锦棠认为,女毕业生自身存在的不足也是导致就业比男毕业生难的原因。“从我去年4月份对北京14所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的问卷调查资料来看,即使是理工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女毕业生的学习成绩也要好于男毕业生。”潘锦棠说,“但是进一步对理工科大学毕业生学习成绩原因调查表明,男毕业生的学习成绩更多来源于‘兴趣’和‘对学习方法的掌握’,而女毕业生则更多来源于‘好面子’和‘时间投入’,这就预示着在今后追求成功的路上,男毕业生会比女毕业生走得更远。” 

    ◇某社会学学者认为,"女大学生就业难"是中国体制转轨中女性群体普遍社会地位下降的一种具体体现,尤其在最近几年劳动力市场供求严重失衡、供远大于求的条件下,女性求职更是雪上加霜、形势严峻。其问题的根源仍是在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着较严重的性别歧视,以性别为标准挑选人才就像以户籍划分资格一样不合理。 在今天女性已经走入社会,承担与男人相同的社会责任的时候,社会仍在要求女性承担主要的家庭与生育责任,当然有失公允。      

    女大学生就业难之对策篇     

    ●女生就业歧视中的政府责任 

    作者:彭联联 

    尽管《妇女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但是具体操作起来难度不小。缩小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市场主体的本性,而女性生理特征决定了她们与男性相比在很多方面有差别,会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一些企业甚至机关单位会找出种种借口拒绝录用女性。况且,用人单位在选拔人才时,也应该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在这种情况下,解决女生就业难的问题,光靠舆论的呼吁与妇联等组织的维权,实际效果是非常有限的,必需有政府部门参与其中,通过政策引导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很多工种,其实男性女性都能适应,只是由于男性在体力、性情等方面有优势,能更有效率地完成任务,更快地产生效益,所以用人单位更愿意录用男性。对于这种情况,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用人单位对女性的录用比例,在税费上给予调节,使用人单位因为录用女性产生的“损失”能够得到有效的补偿。女性在例假、产假中,不能正常上班,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她们有权获得基本的工资福利,这就使得用人单位感到“不合算”。如果劳动保障部门设立专门的社会保险,对于女性在这期间的工资福利通过社会统筹来解决,女性比男性多出的一些假期就不会成为用人单位的一种“负担”。 

    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女性就业歧视痼疾的存在,不仅仅是某种陈腐观念使然,更主要是用人单位受利益驱动的结果。政府有责任利用经济杠杆,促使用人单位不管是录用男性还是女性都能获得利益上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根除这一痼疾,实现就业上的“男女平等”。 

    其他看法 

    ◇女学者、北京惠泽人咨询服务中心主任翟燕:企业追求的是经济利益,不应该将妇女生育期间的损失全部由企业来承担,国家也应该承担一部分。应该对因生育和哺乳导致误工的女性进行社会化补偿,比如建立生育保险等,这样就可以缓解企业的经济压力。国家应该发展一些民间组织,让他们来承担起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责任。此外,社区也要建立具有多元化服务功能的托儿中心,在孩子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单位加班和在外出差与培训学习期间,提供放心的托儿服务,解除女性职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河北省妇联的一位工作人员指出,这类问题的确不好解决,用人单位有自己的考虑,就算歧视女性也不会明着对我们说,一句“不合适”就够了,最重要的是这方面的法律也不太健全。 

    西方国家对就业歧视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我国的《宪法》和《劳动法》对此也有原则性的规定,但缺少可操作性强的细则和处罚标准,因此对就业歧视未能起到有力的遏制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女博士张金:《劳动法》中没有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也没有规定处罚性条款、当事人的救济途径以及解决纠纷的具体方式。因此,这对于违法主体起不到威慑和制裁的作用。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还是有待男女平等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同时,应对现有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我们并不缺乏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归根结底,这是一个法律适用的问题,而不仅仅是立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