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 来源:中国妇女报 |
11月5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文发布。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这一决定,深刻阐释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并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等13个方面的制度作出战略部署。
《决定》指出,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完善党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武装力量、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各项事业的具体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调行动、增强合力。
《决定》提出,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民团体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决定》提出,完善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齐抓共管机制。健全志愿服务体系。
《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决定》强调,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
《决定》指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转载自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