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在这里与媒体朋友们见面,非常感谢各位对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事业的热情关注和支持!
今年是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20周年,也是中国政府提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20周年。20年来,中国党和政府始终不渝地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制定落实公共政策,编制实施发展规划,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取得丰硕成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促进中国妇女事业发展实现新的跨越。主要体现在:
——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从法律制度上促进实现性别平等。经过20年不懈努力,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国家各种单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各部门行政规章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体系,制定修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等20余部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31个省(区、市)修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进行了一审,等等。这些重大举措,为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进程中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深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2005年“国家实行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写进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确立了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2012年“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进党的十八大报告,成为党的施政纲领。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与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深刻指出“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党中央明确要求“使男女平等真正体现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社会生活各方面”。这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为在国家政策体系最高层次上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开辟了妇女事业更加灿烂的发展前景。
——健全完善提高妇女地位的政府机构,为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国务院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政府,共同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领导担任,委员由相关部门部级领导担任,成员单位从成立之初的19个增至目前的35个。31个省(区、市)县以上政府均成立了该机构,基本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协同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组织体系。
——坚持中国基本国情,制定实施促进妇女发展的国家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将妇女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设专节规划部署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国务院先后颁布1995—2000年、2001—2010年、2011—2020年三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明确各阶段妇女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31个省(区、市)县以上政府分别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各级妇儿工委认真组织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和规划。建立并实施科学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年度监测、中期督导、终期评估的监测评估机制,为促进妇女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机制保障。
——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得到保障,2013年全国女性就业占就业总数的45%,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女性为55%。男女受教育差距明显缩小,2014年男女童小学净入学率均为99.8%,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和硕士研究生在校生中女生比例分别为52.1%和51.6%,2013年女性15岁及以上文盲率为6.7%,比1995年降低17.4个百分点。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妇女平均预期寿命延长,2010年达到77.4岁,比2000年提高4.1岁,比男性高5岁;孕产妇死亡率由1990年的88.8/10万下降到2014年的21.7/10万,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逐步提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为23.4%,比20年前提高2.4个百分点;2013年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为22.7%,比2000年提高7个百分点;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已达到48.4%。妇女贫困状况显著改善,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妇女贫困发生率从2005年的20.3%下降到2010年的9.8%,等等。这些成就有力地表明,中国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同时我们也看到,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妇女发展还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性别平等的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历史征程上,中国将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健全经济、法律、行政和舆论等政策措施,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中国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转载自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