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 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作用
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宋秀岩
今天(10月13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全国妇联共同召开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纪念北京世妇会20周年,对进一步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年前,北京世妇会以空前盛况和辉煌成果,在国际妇女运动史上竖起了一座不朽丰碑。在那次大会上,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正式提出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中国妇女事业从此开启了新的征程。
20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先后写进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写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写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写进党的十八大报告,实现了法律化、制度化、主流化的历史性跨越。我国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国家机制不断健全,亿万妇女的平等权利得到保障、妇女福祉持续增进、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20年来,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格局中,妇联组织认真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优势,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不懈努力。我们大力推动反家庭暴力法(草案)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推动参与各层级管理与决策的女性比例不断提高,推动12个省区市建立法律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2800多个县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70多万个基层“妇女之家”发挥宣传教育、维权服务、帮扶救助等功能,500多万妇女通过小额贴息贷款实现创业就业,5000万农村妇女分别接受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近2亿人次妇女参加农业新技术培训。妇联组织以实际行动,成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有力宣传者和积极推动者。
20年后的今天,中国与联合国妇女署共同举办全球妇女峰会,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彰显了中国对促进全球性别平等事业的责任担当,为世界妇女事业创造了新历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回望奋斗历程,总结发展成就,直面问题挑战,阐述中国主张,这是中国领导人面向世界、指向未来、推进全球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又一伟大宣言,也为中国妇女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指明了前进方向。
妇联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的重要讲话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刘延东同志在今天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立足本职,勇担责任,在推进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共建共享更加美好的世界中发挥更大作用。
贯彻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要求,我们将大力实施“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行动,以开展技能培训、推动创业就业、促进建功创优为重点,帮助城乡妇女增强本领、激发潜力,引领广大妇女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建功立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潮流中不让须眉,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各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在为中国梦而奋斗中展现巾帼力量、创造出彩人生。
贯彻总书记提出的“积极保障妇女权益”要求,我们将把履行基本职能与履行政治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动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积极推动解决妇女在经济参与、决策管理、文化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更多关爱普通妇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让广大妇女在妇联组织的贴心服务中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贯彻总书记提出的“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要求,我们将锲而不舍抓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普及,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一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干部培训规划和媒体舆论传播,进一步深入学校、机关、企业、乡村、社区和家庭,促进男女平等的价值理念广泛融入各行各业的工作实践和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重关爱妇女、男女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
贯彻总书记提出的“创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国际环境”要求,我们将充分发挥妇女民间外交的优势,大力推进国家交流框架下的妇女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往来,积极参与联合国及国际妇女事务,利用国际舞台讲好中国妇女的精彩故事、展现中国妇女的发展成就,为营造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为促进全球男女平等和妇女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贯彻落实基本国策 促进妇女就业创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信长星
就业是民生之本,妇女平等就业是体现性别平等的重要方面。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妇儿工委、妇联等部门一道,多措并举、扎实工作,推动妇女就业创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2013年,就业人口中女性占45%,企业家中女性约占1/4。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妇女都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为适应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今年以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着眼于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着眼于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9月27日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努力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推动妇女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着力扩大妇女就业门路。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大力发展现代生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以及适合妇女特点的手工编织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传统产业和民族地域特色产业,为妇女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二是全力做好女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大力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女大学生在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帮助和扶持更多有创业意愿的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加强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三是鼓励妇女创新创业。配合有关方面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求职创业补贴、支持科研人员创业等新政策,支持发展一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和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基地,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创业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创业创新知识普及教育和创业培训力度,为妇女创业营造更加优化的环境、提供更有力度的支持。
四是加强就业服务与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及时为妇女提供岗位信息、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就业竞争力。加强劳动监察,组织开展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等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平等就业、损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
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实现平等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个方面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政策落实,强化服务培训,努力促进更多妇女实现就业创业和平等就业。
建立健全性别评估机制 源头保障男女平等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许津荣
20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发展,坚持将性别意识纳入政策法规和决策主流,促进妇女平等发展的支持体系和保障机制不断完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农村妇女土地确权登记、反家庭暴力告诫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12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以“立法中参与、立法后评估、性别理念传播”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在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的推动下,我省将妇女发展进一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性别平等理念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得到充分体现,实现了关口前移和实质突破。目前,我省省委常委中有3名是女性,农村妇代会主任100%进村“两委”,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中性别差异基本消除,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比达51.4%,部分妇女卫生保健重点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今年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提出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共建共享美好世界”的奋斗目标。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刘延东副总理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力度,确保妇女平等发展的环境、机会和资源得到切实保障。
一是完善妇女发展政策法规支持体系。我们将以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为抓手,在政府及其各部门制定政策法规、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时,自觉进行性别评估。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将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转化为促进性别平等的具体规定,为妇女发展提供源头保障。加强立法后评估,对现行的政策法规进行性别评估审查,分析评价存在问题,为及时修订、清理和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可靠依据,不断完善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
二是保障妇女发展合法权益。我们将进一步提高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工作水平,围绕劳动就业、卫生保健、文化教育、参政议政等重点领域,突出农村妇女、残疾妇女、流动妇女等重点人群,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性别评估,坚决制止和纠正歧视妇女、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发挥妇女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对我省120项妇女发展重点指标的监测评估,完善性别分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制约妇女发展的各种显性和隐性问题。
三是营造男女平等发展环境。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男女平等发展和性别评估成果的社会宣传,倡导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破除有碍妇女发展的落后观念和陈规旧俗,动员各方积极参与性别平等咨询评估,使男女平等落实到社会和家庭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每个环节。不断完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联席会议、政策法规通报备案、性别平等业务学习培训、性别平等观察员等工作机制,使各级政府自觉将性别意识贯彻到决策和实施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汇集有关团体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创造更加包容、更有活力、男女平等发展的美好世界。
深入贯彻基本国策 加快推动实现男女平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晓涛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推动妇女解放、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富强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意义重大。
一直以来,国家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两纲实施,综合运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安排等职能手段,把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要求融入发展改革工作的方方面面,有力促进了妇女事业发展。
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妇女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结合新形势新特点,着眼于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和政策举措,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与时俱进地贯彻落实。
一是把男女平等发展大计纳入国家规划,统筹谋划支持妇女事业发展。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牵头研究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各类国家级专项规划中,始终强调把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事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创业,以及加强妇女劳动保护、社会福利、卫生保健、扶贫减贫、法律援助、女性安全等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加强系统设计、提出全面务实的任务举措,推动实现男女平等参与经济和社会生活、共享发展成果。
二是不断加大资金资源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妇女生存发展条件。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与全社会发展环境息息相关。国家发改委将继续在农林水利、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开发、环境治理等方面,组织实施一系列专项建设规划,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持续改善基层生产生活条件,为包括妇女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美丽家园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环境。
三是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突出保障广大妇女儿童上学、就医、享受文化生活等基本权益,继续编制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孕产妇保健、生育保险等与妇女发展息息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国家基本标准,特别关注和帮助解决农村妇女、残疾妇女、流动妇女、中老年妇女、少数族裔妇女在健康和卫生保健方面的特殊困难和需求。继续加大投资支持力度,不断健全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的城乡公共服务网络,加强资源整合和设施共建共享,促进面向基层妇女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公平可及。
四是坚持政策扶持与提升能力有机结合,促进妇女有效参与经济发展。推动发展面向妇女的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把有就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妇女全部纳入培训,提升其职业技能和素质。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综合服务能力,为广大妇女提供更好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积极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进一步消除对妇女的就业歧视,改善妇女就业环境,提高妇女就业质量,切实依法保障妇女的各项劳动就业权益。
推动妇女参政 促进男女平等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蔡振红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实现妇女政治权利,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妇女政治地位不断提高。
——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妇女参政刚性指标。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了《2011—2015年湖南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明确了市州、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省、市州两级和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的女干部比例分别不少于15%和20%等硬性指标。
——部门协力推动,保障妇女参与村级治理。按照我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村委会选举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村委会选举领导小组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候选人中应当有妇女人选”等相关内容。省委组织部对各县市区女性村党支部书记数量提出了要求,明确要在上届基础上有所增加。
——严格督导考核,确保规划目标实现。组织开展与妇女参政有关的“四项督查”:即开展市县领导班子集中换届督查、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落实情况督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情况督查、村“两委”换届情况督查。积极推进妇女参政工作纳入“两个考核”范畴,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列入市州和省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9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我们将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学习落实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推进湖南妇女参政议政工作的创新发展。
坚持规划引领,落实妇女参政议政的指标任务。科学编制2016—2020年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制定《2016—2020年湖南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就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女干部配备,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提出刚性指标,确保比上一轮有较大幅度提升。
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妇女参政议政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将妇女工作成效纳入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将配备女干部情况纳入考核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单位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女性人才信息数据库建设,探索建立女干部培养选拔协同合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基层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定期协调制度,把女性进村“两委”列入村级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和政策措施,为促进男女平等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素质培养,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水平。切实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结合当前改革发展重点和女干部成长特点,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高校,举办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着力引导广大妇女参政议政,自觉肩负起“半边天”的光荣使命。
大力宣传引导,形成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氛围。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宣传体现性别平等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村规民约,积极倡导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通过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着力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风气,进一步夯实男女平等的社会基础。
(转载自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