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立足中国国情、植根于中国大地的妇女儿童事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实践。作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妇女儿童工作和家庭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凝聚着在新时代立足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不断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实践要义,需要在实践中践行新发展理念,把妇女工作置于重要位置,发挥广大妇女的“半边天”作用,在国家发展中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同时,在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特别是在社会建设和社会善治中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现实环境,努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推进当代中国妇女儿童事业不断进步。
发挥“半边天”作用,推动妇女事业不断进步
发挥广大女性的重要作用,推动妇女发展与国家建设同向共进。在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广大妇女广泛参与国家现代化建设,突出展现了妇女在国家发展和治理中的“她力量”。同时,妇女权益更多地、更直接地表现为就学、就医、就业等现实的民生利益,凸显加强当代中国社会建设和治理的重要性。需要把妇女创业就业置于妇女工作和妇女权益保障的优先位置,推动女性创业就业的实现。其中,在社会政策的分析和构建上,要更加注重融入社会性别分析,对于妇女的特殊利益、特定需求和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予以更加充分、全面的政策考量,体现社会政策的人文关怀。在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加强对于老龄妇女、贫困妇女、残疾妇女、失业妇女、留守妇女、流动妇女、少数民族妇女、单亲母亲等女性群体的社会支持和社会关怀,深化贫困治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包容共享发展。
发挥广大女性家庭建设的独特作用,促进国家发展与家庭建设联动。在新时代,家庭建设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寓意。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意义体现在妇联组织引领和推动家庭建设,以及广大妇女在家庭日常生活中担当重要角色等不同方面。以家庭建设为切入点,发挥女性在家庭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构建良好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通过和谐家庭、文明家庭创建进而构建社会和谐与社会文明,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实现机制。以家庭建设为依托,不断增强广大女性的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意识,通过绿色家庭和低碳家庭的建设,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家庭生活方式和日常行为规范,有助于筑牢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基础。同样,在当代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转型中,培养女性数字人才,推进数字家庭建设,用数字化赋能女性发展,对于数字中国建设具有基础性建构的重大意义。
发挥优秀女性的领导作用,建设时代所需的高素质女性干部队伍。新中国成立以来,涌现出一大批有理想、有能力、有作为、有担当的女性领导干部,展现了中国女性在国家发展中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和治理能力。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针对女性政治参与的现实情况,需要高度重视女干部的培养和任用,扩展女性政治参与的领域和层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更好地发挥女性作用,在国际妇女事业的发展实践中展现中国之治的女性元素和女性力量。
发挥杰出女性的示范作用,讲好中国妇女事业发展进步的故事。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涌现了大量的中华巾帼楷模和巾帼英雄,为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缔造、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当代中国,需要大力宣传在国家发展进步上做出重要贡献的巾帼典型,宣传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战线上为国家各项事业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杰出女性,彰显榜样的力量,激发广大妇女的历史责任感和发展潜能,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妇女力量,为世界妇女事业的发展进步呈现中国经验和中国图景。
营造儿童友好的社会环境,推动儿童事业不断发展
在民族复兴中推动儿童事业同频共进。儿童成长和儿童工作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总体全局以及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发展。正如《论述摘编》所言,“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这是做好新时代儿童工作的根本站位和目标宗旨。其中,“关心关爱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成为新时代儿童工作的根本原则和发展要求,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推动儿童健康成长,把少年儿童培养成有知识、有品德、有作为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新时代儿童工作和儿童发展的全部出发点和归宿。
在问题治理中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论述摘编》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当前儿童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成为着力加强儿童工作和问题治理的重要指向。在当代中国,伴随经济社会的变革,儿童发展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是,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特别是儿童身心发展问题,诸如儿童体重超标、近视高发和心理问题等,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需要在治理实践中不断加以解决。
在儿童发展中注重公平正义和共建共享。在儿童发展中,践行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条件,是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实践原则。尤其在推进整个中国少年儿童成长的过程中,需要更加注重对于孤残儿童、贫困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定儿童群体的社会关爱,在社会建设中融入社会力量,加强儿童的社会支持和社会保护,共同促进少年儿童茁壮成长。
在合作共治中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儿童发展和儿童工作不仅是儿童、家庭和家长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在这方面,需要进一步着力构建和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在教育公平中保障儿童的教育权利,培育儿童健全心智,完善儿童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践行积极发展性的贫困治理政策,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营造儿童友好的社会环境,让广大少年儿童安心、开心、放心地学习和生活。
建强事业发展的体系保障,推动妇女组织提质增效
以坚持优化治理和提质增效为目标,提高女性社会组织的发展质量。在新时代,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建设是服务妇女发展、保障妇女权益的实践需要和现实回应。要针对当前女性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不断完善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社会组织建设的质量、水平和效能,增强凝聚力、发展力和服务力,促进特色发展和品牌建设,发挥女性社会组织在助推妇女发展中的资源链接、会员赋能、互助互鉴、信息传递等重要作用,不断延展妇联组织的触角和功能,助力妇女发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合作治理发展格局。
以坚持人民主体和能力建设为根本,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服务效能。在当代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需要坚持能力为本,重心下移,不断加强基层妇联组织的自身建设,推进和加强妇联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提升妇联的组织领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宣传引领能力、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提升妇联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在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中提升妇女儿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以坚持团结联合和合作共治为指向,提升妇联组织的聚合力和影响力。在新时代,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特别是社会结构的变化,新的经济组织、新的社会组织、新的就业形态等不断出现,思想观念、职业结构、就业方式等多元化的特征日益显现,妇联组织需要针对在社会结构和社会变迁中妇女发展现实情况的变化,适应社会生活创新和社会流动分化的新特点和新情况,实现广泛覆盖和有效覆盖,服务和推动妇女工作开展。同时,要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筹统一,践行新发展理念,关心关爱女性群体,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现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这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大实践课题。
(转载自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